各县(市、区)教育(科)局,直属事业单位、学校:
为了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,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,经研究决定,开展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我市中小学教师、教育工作者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研究形成的学术论文、经验总结、调查报告、教改研究报告,以及学术专著、工具书、译著、科普读物等,均可参评。
参评成果必须发表(含内刊)或正式出版,或通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、教研部门结题的教改研究成果,或已经通过成果鉴定、审批的资阳市微型课题优秀成果。
参评成果必须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,以成果发表、出版、鉴定时间为准。
教材、教辅资料,乡土教材、校本教材等不属评奖范围;已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成果,不得参评。
二、成果申报
由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组织、受理辖区内教师的成果申报,初审后,择优、汇总向市教科所申报。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单位、学校的教师、教育工作者,直接向资阳市教科所申报。每人限报1项(含合作成果)。
市教科所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。
三、材料要求
成果申报者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文档一份,填写《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·评审表》(见附件1)和《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》(见附件2),同时上交电子文档。
发表或正式出版成果,必须提交成果复印件,以及报刊、著作的版权页复印件;通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、教研部门结题的教改研究成果(含调查报告),必须提交结题(成果)鉴定书(或成果证书)复印件;微型课题成果须提供结题文件及结题序号。
通过结题鉴定的教改研究成果(报告),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,微型课题成果申报者不得超过2人。
申报成果必须无知识产权纠纷,成果申报者须在《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·评审表》(见附件1)作出承诺(须亲笔手写签名),所在单位进行审核。成果所有权有争议的不予评审,有抄袭、剽窃的,取消评审资格,并在评审结果文件中予以通报。
四、申报名额分配
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共设220项左右。其中,一等奖约40项,二等奖约70项,三等奖约110项。
根据各县(市、区)教育规模和事业发展现状,分配申报限额如下:雁江区不超过70项、简阳市不超过70项、安岳县不超过70项、乐至县不超过60项、市直不超过10项。
五、成果评审
市教科所在各县(市、区)初审、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,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由市教育体育局颁发获奖证书。
六、其他
各县(市、区)要认真做好本次评奖活动的宣传、动员、组织、初审和推荐工作,于2016年1月8日前将成果申报材料和《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》(含电子文档)交市教科所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伍建清 刘若星 18080559631
附件:1.
资阳市第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·评审表.doc
资阳市教育体育局
2015年10月16日
编辑:资阳师范学校